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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類】1-6詢問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評,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含2附件)

資料越齊全越好,應包含「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詳述開發行為之內容、開發規模及累計規模,其中第10點是判認重點項目,請依申請許可之開發行為內容,對應「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認定標準」逐項自評是否位於所列之敏感區位,並檢附敏感因子主管機關查詢公文、土地謄本及敏感因子查詢結果(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等佐證資料,以利本局辦理判認。

以上備妥資料後,請提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步核對項目,再由其轉送環保主管機關判認。

附件名稱

1-6-1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

1-6-2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轉送審查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