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如何檢舉及申請獎勵金?(檢舉駕駛車輛丟棄垃圾)

一、依據「臺東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於發現有人駕駛汽、機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得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之方式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照片、錄影等證據資料,向本局檢舉。檢舉人應具名並留下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文件資料或字號;匿名或未敘明真實姓名、地址及身分文件資料或字號者,不發予獎金。

二、檢舉必須提供下列事證: 

(1)送審資料:檢舉單、影片檔、獎勵金申請表(不申請者免附)

(2)影片檔:需顯示日期及時間,且為一個月內之發生案件。(影片50-100MB以內,擷取圖片500k以內)

(3)擷取圖片需標明違規日期及時間(違規時),必須為影片之原始資料,不可自行加工附貼。

(4)審查標準以「影片」為主,若擷取圖片清晰,但影片內之行為人違規不明確,則不予受理。(表單下載>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檢舉案審查標準

(5)違規地點應填寫明確,載明完整地址方位,「巷弄號」應填寫完整,可附加明確地標(如機關、路牌標示或長久性建物),最後需加『附近』或『前』方位詞。

  例1:O(縣/市)O(鄉/鎮) O村 O路 O段 O巷 O號附近(前)

  例2:O縣O鄉O村O路O段O巷OO郵局附近

  例3:O縣O鄉O村O路OOO橋附近

(6)經本局查證屬實處以罰鍰並實收罰鍰後,得發給處罰數額之30%獎勵金

(7)詳細說明請下載檢舉獎勵辦法說明手冊」。


業務電話:089-221999 #507

業務信箱:t8508@epb.taitung.gov.tw(為避免收不到本局回復信件,請務必將業務信箱加至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