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說明:執行違規廣告物取締。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張貼廣告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臺東縣政府103年8月15日府授環衛字第1030019377號公告之公告事項第2項第1款第2目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經查證廣告單刊載號碼屬廣告行為,將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予以停話。
業務說明:執行違規廣告物取締。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張貼廣告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臺東縣政府103年8月15日府授環衛字第1030019377號公告之公告事項第2項第1款第2目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經查證廣告單刊載號碼屬廣告行為,將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予以停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