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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 資料來源:廢棄物管理科
  • 聯絡人:廢管科-張佑嘉
  • 聯絡資訊:089-221999#4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21日環署基字第1121101504A號函通知修正「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本次修正補貼費率為因應平板包材(塑膠襯墊、泡殼及平板容器)新增為公告回收廢棄物,納入平板包材為受補貼項目,並於112年7月13日生效。

 

檢附環保署公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