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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歡唱不擾鄰 遵守噪音管制法規 歡喜過新年

  • 日期:113-02-12

發佈日期:113年02月12日


卡拉OK歡唱不擾鄰 遵守噪音管制法規 歡喜過新年


農曆春節是家人、親朋好友團聚歡樂的好時光,有些民眾也常在相約到卡拉OK、KTV等場所盡情歡唱,但就怕一時忘情,伴唱視聽擴音設施開太大聲,又沒做好隔音措施,干擾他人安寧及作息,臺東縣環保局去(112)年受理民眾陳情該類噪音案件總計有188件,占陳情案件總數6.8%,當中2件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各罰款3000元,因此,環保局提醒裝設有伴唱視聽與擴音設施的營業及非營業場所做好隔音措施,在春節期間應遵守噪音管制標準及非營業用卡拉OK設備不得使用的時段,避免妨害他人安寧,影響別人美好的春節假期。


臺東縣政府表示,設有卡拉OK、KTV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的營業場所,營業項目應申請登記有「視聽歌唱業」,且營業及非營業場所皆應做好噪音防制措施,例如伴唱視聽設備適當的音量,密閉門窗防漏音,裝設隔音減震材質的地板、牆板、天花板等等,避免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與作息。而且春節將至,屆時家人、親友想歡聚高歌,宜選登記有案及隔音良好的場所,以免在熱情嗨唱時,因歌唱音量太大而干擾附近居民的休息或睡眠,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安寧。


臺東縣環保局指出,處理民眾陳情卡拉OK噪音案件,依據「噪音管制法」暨「臺東縣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公告規定,每日晚上11時至隔日上午7時,以及週六、週日和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 歌唱(含營業場所未登記「視聽歌唱業」者),如查證違反前述規範者,或依「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進行視聽歌唱業場所、擴音設施音量測量超標限期未改善者,可罰款3000元到3萬元,呼籲相關營業及非營業者遵守噪音相關法規,落實噪音防制措施。


環保局呼籲,設置有伴唱視聽歌唱設備的營業或非營業場所,都有維護生活環境安寧的責任與義務;民眾如遇有上述噪音公害情事,環保局全每日24小時受理陳情,請撥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可透過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https://ww3.moenv.gov.tw)、手機APP下載「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


發布單位: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環境稽查科 

新聞聯絡人: 林士銘

連絡電話: 089-22199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