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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

  • 資料來源:廢棄物管理科
  • 聯絡人:張佑嘉
  • 聯絡資訊:089-221999#404

環保署修正現行訂於111年9月1日生效之電子電器物品類之冷、暖氣機費率再次延後半年實施,爰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附表項次五「冷、暖氣機」之生效日期,定自112年3月1日生效,檢附環保署公告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