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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季風期 東縣環保局呼籲營建工地加強落實揚塵防制措施 維護臺東好空氣

  • 日期:111-11-03

發布日期:111年11月3日

東北季風期 東縣環保局呼籲營建工地加強落實揚塵防制措施 維護臺東好空氣

臺東縣政府推動慢經濟、慢生活,帶動不少企業投資各種開發及建設案,新建或拆除改建工程增加,而隨著施工,粉粒狀物料或廢棄物運送、堆置、清移及車輛行駛裸露地面或出工區拖帶泥沙至道路等過程,容易引起揚塵,如果未做好防制措施,容易影響空氣品質,引發民怨及陳情。今年截至10月底止,臺東縣環保局受理公害陳情案件總計2,017件,其中屬陳情工地揚塵計41件、佔2%,多數經勸導灑水、覆蓋及進出口清洗等作為來改善,尚無揚塵裁罰案件,但為提升防制成效,呼籲營建業者在施工前做好各項防制措施規劃,並於施工期間確實設置及執行,一起維護臺東的好空氣,當個好厝邊。


臺東縣政府表示,營建工程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主要為懸浮微粒(PM10)及細懸浮微粒(PM2.5),如果防制措施不夠完善或沒有落實,而逸散到空氣中,將影響空氣品質、人體呼吸器官,尤其每年10月開始,東北季風盛行且風速較強,揚塵污染更容易發生,因此,提醒營建業者在觀光經濟與建設發展的同時,也要做好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別讓臺東蒙上一層灰。


環保局則指出,許多營建工程是在民眾生活環境的周遭,營建業者應主動檢視工程施工型態,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採行適當的防制措施,例如砂土或廢棄物等粉粒狀物料運送車輛的車斗及其物料堆置區覆蓋防塵網或帆布,結構體施工架外緣設置防塵網或帆布,工區設置自動灑水設備,備妥灑水車灑水,工地出入口勤清洗等措施。如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罰款 10萬元到500萬元,如車輛夾帶泥沙污染工地外道路,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到6,000元。


環保局呼籲,目前已是東北季風期,營建業者務必加強落實揚塵防制措施,維護居民生活及員工作業環境的空氣品質,保障居民及員工的健康;也鼓勵民眾一起來監督環境,若有發現營建工程污染行為,環保局24小時受理陳情,請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可透過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



發布單位: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 

新聞聯絡人: 林士銘

聯絡電話: 089-221999#5